臺北市一名已婚夏姓男子2018年和1名女網友約在內湖區某公園見面,到場後卻環抱女網友摸胸,還脫下自己褲子「打手槍」,事後遭女網友提告強制猥褻罪,還因此一度被收押,關進看守所22天,但法院審理後,認為無法證明夏男猥褻行為違反女網友意願,判他無罪確定,夏男依據《刑事補償法》索賠11萬元,士林地院近日判他可獲賠6萬6000元。判決指出,
平博體育
已婚的夏男(現年30歲)大學肄業,2018年9月1日見一名女網友在臉書動態表達有經濟壓力,隨即私訊聲稱可以出借2萬元,
牛牛百家樂
雙方同月2日凌晨3點,約在女網友住處附近的公園見面。但女網友事後指控遭夏男猥褻,她說,兩人先一起走向夏男的座車拿錢,夏男卻開口問可不可以抱一下,她雖以「不太方便,我沒穿內衣」婉拒,但夏男仍強行對她摟抱,她再次表達抗拒:「我不喜歡這樣!」隨後兩人又一起走回公園內,坐在一處小木屋前方時,夏男一手環繞她的肩部,另手更脫下自己褲子自慰,
AU8娛樂城
甚至還問:「可不可以幫我吹?借2萬可免還1萬。」女網友怒回:「我不喜歡這樣,
QT電子自由國度
我又不是在賣身的!」夏男便藉詞回車上拿錢,快閃離開現場還把她封鎖。夏男到案時雖承認有在公園對女網友摸胸、自慰,但強調這全都是經過女網友同意才做的,沒有違反她的意願。法官審理後,考量曾傳喚女網友出庭作證,
線上棋牌
但她卻未現身,且女網友雖在警詢中聲稱曾用男友手機傳訊夏男:「今天你說要借我錢,沒借我就算了,你還對我動手動腳,我們就法院見。」但調閱通聯紀錄卻查無這封簡訊,此外,法官勘驗公園監視畫面,發現女網友與夏男走回公園小木屋時步伐平緩,看不出遭強摟後的驚慌,認定女網友指控可疑,一、二審都判夏男無罪,全案確定。夏男不滿他一再強調是在女網友同意下才摸胸、自慰,但2018年11月29日卻遭檢察官當庭逮捕聲請羈押,獲法院裁準,害他被羈押22天,才以10萬交保重獲自由,因此獲無罪確定後,立即依據《刑事補償法》請求冤獄22天的補償,以1天5000元計算,共計求償11萬元。士林地院認為,法官依據當時證據裁定收押夏男並無違法不當,但他被羈押造成人格、名譽權損害,考量夏男羈押時27歲、已婚,原本於餐飲業工作,月薪2萬餘元,後來入伍服役,每月津貼1萬1,卻因被羈押停役,導致交保後只能做粗工領日薪1100元,認定可獲1天3000元補償,
GB電子
最後判夏男獲6萬6000元刑事補償。此案可再向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聲請覆審。(李奕緯/臺北報導)【更多新聞,請看《蘋果陪審團》粉絲團】公園網友強制猥褻冤獄刑事補償
文章源自於蘋果新聞網,